在假設沒有Q組織後續幹涉強行讓秦風坐牢的情況下
比較可能的就是把秦風的行為往【正當防衛】的角度上去引導
秦風可以解釋說對方是危險的強奸犯而且裝了炸彈而且精神失常要和自己同歸於盡
自己當時被村田昭抓住了,兩人纏結在一起,對方想抓著自己一起跳高台
自己為了保命所以下意識推開了他
但是稍稍用力過度了
導致只有對方不慎跌落了高台
因為村田昭本來就有案底
而秦風則是一個來救人的熱心市民,那麽他的證詞怎麽也會更有利
再加上野田昊和被救了的小林背後的東南亞商會的幫助,那麽秦風出獄的機率還是很高的(日本是有政治獻金制度的,以野田昊家的背景,就算真的殺人了也沒有什麽,更何況殺的還是個強奸犯兼連環殺人犯,那要保秦風也太容易不過了,實在不行,直接花錢把當時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的警察全都買通了,每人給個100萬美元,讓他們改口說是親眼看到村田昭是自己跳下高台的不就行了?)
此外,就算秦風出不了監獄,也很難被判死刑
日本至今仍保留有死刑制度。但日本國僅對犯有多重命案的罪犯執行死刑。依據法律,死刑在判決後有漫長的上訴程式要完成,即便用盡所有上訴機會,還得由法務大臣(法務相)簽署執行令方可執行。而多數法務大臣因為政治主張或其他個人的原因,普遍不願意充當劊子手的角色,拒簽執行令,從而導致日本國實際執行死刑的案例非常之少。
而秦風這種偏向於自保,而且殺死的還是社會渣滓,被社會一片叫好的情況下,法官出於社會影響考慮,大機率也不會給秦風判死刑
此外,秦風是中國人,按照日本法律:
中國人在日本犯罪,根據【刑法】第七條、第十條規定,按照屬人管轄,適用中國刑法,但是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如果必須追究刑事責任,在日本已經受到刑事處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或減輕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規定:
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中國方面是有權給秦風定罪的,而按照中國的法律,秦風就算是防衛過當,也是無罪,因為村田昭當時正在行兇犯罪,想殺死小林和秦風以及唐仁三個人,屬於連環殺人兇手,極其危險,秦風可以不負刑事責任。
再者,就算按照日本的刑法,秦風態度好一點,朋友再幫忙花點錢,坐牢期間再稍微立點功,估計也只需要坐牢1—3年就能出來了
更別提秦風可能涉及到中日外交矛盾
一個中國青年冒著生命危險在日本當地好心救日本人,出於救人心切和正當防衛而無奈之下殺死了想要行兇的恐怖分子,卻還遭到日本警方逮捕判死刑或者無期徒刑,那恐怕國內要炸翻天了,抗議聲不知道會有多少
日本那邊面臨的外交壓力該有多大啊,直接上升到政治問題,國際輿論一面倒,日本那邊怕是要驚動政壇,直接把秦風放出來
(其實我還挺希望往這個方向去拍的,想想還挺刺激,要真這麽拍,評分怕是還能高一點)
日本那邊有很多無期徒刑改坐牢幾年的情況,連車禍撞死人都能減刑。那麽秦風這種正當防衛,為了救自己和救人而殺人的情況,減刑只會更多。估計不用三年,最多兩年,然後秦風坐牢期間靠著他的超級大腦幫忙立個功,做點貢獻拿點榮譽,出來會更快。
當然
再退一步
就是秦風真的坐牢了
以第二部偵探們可以輕松離開拘留所的能力
秦風想離開監獄還是很容易的,畢竟日本警察是出了名的渣渣
然後用唐仁偷渡回國的方式,跑回到國內,那麽就安全了,大不了以後別去日本。日本警察又不可能跑到中國來抓人,更何況秦風是殺了一個強奸犯兼恐怖分子,說不定還口耳相傳變成英雄人物
再退一步
就算秦風在國內容不下了,跑到泰國唐人街跟著唐仁一起混,或者去美國找FBI英英等幫忙換個假的身份,那也是很容易的
總而言之
秦風想要避免判重刑,是很容易的事,政治獻金、逃回國內、立功減刑、按中國刑法定刑防衛過當等等
都是秦風和編劇可以選擇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