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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私闖大s民宅不成,去警局報警,是瘋了嗎?

2024-03-24娛樂

不得不說,大S是懂得如何拿捏汪小菲的,總能在激怒汪小菲後找媒體拍到他發瘋的樣子然後自己占領道德高地。

3月22日,汪小菲被拍到酒後大鬧大S居所,並被大S家人報警帶離。事後雖有澄清說並未飲酒,也不是被警察帶離的,而是自行離開,但是這種癲狂狀態讓人不得不對大S一方產生同情。

之後,汪小菲自行前往警局報案,舉報大S吸毒(長期服用管控類精神藥品思諾思)造成間歇性失憶、妄想,從而證明自己在微博中澄清的事實:並沒有做過推到小S、毆打陳建州的行為;大S曾在服藥期間用高爾夫球棒、紅酒瓶打自己。

他告訴警局外的媒體自己手中有大S服藥的證據,說每周都有人去大S的居所給她送藥,可以調取監控查實。

從汪小菲此時的衣著和精神狀態來看,的確下午在大S居所樓下是發生了激烈沖突的。汪小菲的身著的YSL品牌T恤的領口已經被扯壞,皺的像一團抹布。配上他微紅的臉頰和雙目,真的有幾分醉態。雖然警察已經證實了他未曾飲酒,但現場媒體鏡頭下的他給了台灣娛記們無限遐想。

最最令人不解的是,汪小菲並沒有完成報警流程,在警察詢問過程中接到一通電話後就自行匆匆離開,此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了,真的令人費解……

於是,在台灣自媒體人的口中,汪小菲成了徹頭徹尾的小醜。

每次汪小菲大鬧一通後,自己甩手消失,只能靠蘭姐出面擺平。很快蘭姐就開了直播,來幫汪小菲澄清此事。

蘭姐表示汪小菲兩次進警局再上頭條是有人故意蓄謀的。

因為自己釋出實錘證據激怒了大S一家,而且大S知道汪小菲的軟肋就是女兒小玥玥,所以大S帶著具俊燁、妹妹小S和大姐,一家人到學校,在沒有通知汪小菲的情況下,強行把孩子接走,拉到車上帶回家,完全不顧及小玥兒的感受,還把保姆推倒。汪小菲了解事情經過後暴怒,才去大S家樓下討說法。

當汪小菲去徐家的時候,大S媽媽早就通知媒體在樓下等著拍汪小菲失態了,而這麽做的目的是轉移大眾視線,讓大眾不再關註具俊曄與大S婚前就來往的證據。

張蘭表示,這都是大S精心設計,蓄謀已久,特意在兩人結婚紀念日,故意激怒汪小菲,讓對方情緒失控,這是她最擅長的手段。

張蘭坦言得知訊息,非常的生氣,因為具俊燁在家經常不 穿衣服走來走去,非常擔心孩子,以前有保姆照顧,現在放心不下,都快氣瘋了,無論如何,也要讓汪小菲把兒女接出來。

也可憐蘭姐這麽大年紀還要天天收拾自己兒子的爛攤子,一個60多歲的人居然比兒子的邏輯還要清晰。汪小菲也真的是……

此事到這裏並沒有一個完整的定論,具體誰說的是事實我們還不能完全能判斷的出。但是至少證明大S對汪小菲的性格是了如指掌的,每次都能紮到汪小菲的痛處,百試百靈,妥妥的心機女。

最後說一下汪小菲口中的「史蒂諾斯」

史蒂諾斯在內地稱思諾思,學名是酒石酸唑吡坦片,屬於中國【精神藥品品種目錄】的第二類精神藥品。不同於我們常見的鴉片、冰毒、海洛因等毒品,它屬於藥品,在特殊的情況下才可以認定為毒品。

思諾思是一類催眠藥,主要用於偶發性失眠癥和暫時性失眠癥,長期使用會形成癮癖性,只有透過醫生處方拿藥才合法,醫生也是一般只開7天的藥,最長只給患者開具兩周的藥物。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三)】在第十三條中,依據【麻醉藥品品種目錄】【精神藥品品種目錄】,將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納入毒品範疇。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4年10月公布的【非法藥物折算表】顯示,每克唑吡坦相當於0.0001克海洛因。

從醫學使用上,「思諾思」酒石唑吡坦片如超出處方範圍過量服用,容易產生與毒品相似的人身傷害性和精神依賴性;從法律管控上,因其屬於唑吡坦類精神藥品,在管制措施上等同於毒品。

但是作為短效鎮靜催眠藥,其典型特征是容易對於部份患者會產生睡眠時相的改變,容易出現幻覺,判斷力下降等認知功能障礙。

此外,隨著依賴性的產生,患者使用劑量會逐漸增加,嚴重者每天使用劑量達到上百粒。使用者不斷遊走於各個醫院獲取處方思諾思,還有些可能會高價從黑市購買以滿足其用藥的欲望。

總之,如果大S真的有在違規大量服用思諾思的話,的確是構成違法行為的。但目前汪小菲揚言舉報後又不了了之,估計下一步大S會做好準備停藥後尿檢自證清白,最後是很難抓到她吸毒的證據的。

說實話,在鬥心機方面,十個汪小菲都不是大S的對手,他心軟又易怒,行為受情緒控制,反反復復,註定最後會敗得一塌糊塗。

希望他倆的鬧劇早些結束,吃瓜也給我吃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