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承重墻,有可能導致房屋倒塌傾覆。
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私自破壞承重墻,可能面臨以下後果:
1、民事責任——【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條: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破壞承重墻體,經鑒定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構成民事侵權。
2、行政責任——【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第六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涉及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沒有設計方案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房屋建築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所列行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刑事責任——後果嚴重的,還可能涉嫌過失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這個事件中承重墻被砸得面目全非,影響到整個房屋墻體開裂到21層,已經嚴重到危害公共安全,主要責任人除了賠償,還要面臨刑事責任。

其實我覺得奇怪的是,業主不懂事,施工人員也不給建議的嘛?正常工人兩錘子下去見到鋼筋不是都不敢下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