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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絕大多數國家禁止安樂死?

2022-06-06健康

安樂死的口子不好開的,本人腫瘤領域多年從業經歷,見過不少腫瘤末期想死的病人,那是真的想尋求解脫。由於身邊朋友和職業經歷的原因,對安樂死頗有感觸。

首先,安樂死或者尊嚴死,對部份人確確實實是有益的!

說說我朋友的故事,幾年前,他父親查出胃癌,已經是晚期,當時沒有太多治療手段,家庭經濟條件也很一般,只能選擇在家等死。

連姑息治療都算不上,唯一的手段就是打鎮痛藥,嗎啡是晚期癌痛病人的常用藥,疼起來撕心裂肺,朋友就趕緊給父親打上一針。

有時候一天要打上7.8針,即使這樣,他父親依然痛苦不堪。

一個晚上,父親用微弱的聲音把他叫到床邊,對著耳朵哀求他:兒子,求你,趁其他人不在,去拿一瓶敵敵畏來給我喝,求你!

朋友很猶豫、難過,甚至也沖動過,想趕緊幫父親了解痛苦。但是想想後面的法律責任,理智告訴他不行。

他是兩兄弟,事後聊起來,弟弟告訴他,父親也偷偷哀求過他!

一個癌痛晚期的病人,那種鉆心的、持續不斷的劇痛,足以摧毀一個人的意誌。順帶,也把這種絕望傳遞給身邊的人。

癌癥晚期、癌痛,不是一個人的絕望,而是全家的絕望。

如果,中國允許安樂死多好!朋友可以幫他父親早點結束痛苦。

但是,大家都知道,一個政策的實施,帶來的影響一定是多方面的。

對胃癌晚期這種失去治療意義的癌痛病人,安樂死真的是他和家人的最佳選擇。

可是這個口子很難開,為什麽?

關鍵問題,如何判斷一個人是否適合安樂死或者尊嚴死?

以台灣的法規為例,第一條就是,末期病人。就這一條,其實就很難判斷。

【終末期病人】,通俗理解就是這人沒救了,醫生給還有生命體征的人診斷為疾病終末期,相當於給病人判死刑。

比如在大陸,中國大陸的醫生,大多數是不敢下疾病終末期的診斷結果的,因為這需要承擔很大的責任。

這一點的直接反應就是很多重疾險條款都有疾病終末期保險金,但是至今為止,幾乎沒有賠付過。

這還是大家遵紀守法的情況下,討論學術標準,都難以界定。

我鬥膽試想一下, 假如實施安樂死或者尊嚴死可能帶來的風險:

1.違法風險

假如國家允許安樂死。首先,國家就用自己的信用做了背書。

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國家開了這個口子就要防範不法之人鉆空子。

假如碰到違法亂紀分子,黑白通吃,手眼通天那種。

大家想想曾經看過的被精神病的例子,放開了口子。

很難想象將來會有多少人非條件、非自願的被安樂死?

2.道德風險

母親身患重病,癱瘓在床,女兒女婿打工賺錢,為母治病,終日端茶餵飯、洗腳擦身。

中國有句老話,久病床前無孝子。

長期的消耗之後,如果子女想擺脫這種困境,有沒有可能逼迫母親求死?母親有沒有可能真的就被逼卻又自願的對外求死?

3.社會效益驅動風險

資本是逐利的,社會也是追求效率的

假如放開口子,有沒有可能出現規模性的社會性的大規模行動?

想想納粹德國曾經幹過的事情,出生缺陷兒童、老弱殘疾,非人道安樂死的歷史案例就在眼前。

也許有人認為可以在出台法規的時候做各種限制,各種硬性規定。

可是,即使是法律也是能改的,納粹德國也是一步一步被希特勒改造成戰爭機器的。

普通人並沒有幹預立法的能力,但是資本和權力有。一旦放開口子,後果極難預料,孰輕孰重呢?

國家對安樂死慎之又慎是有道理的,是本著對全民認真負責的態度在對待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