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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現在的員工都不愛公司?

2024-11-26職場

舉個例子。

一個朋友三十六歲了一直沒結婚,後來相親認識一個女生,談了七八個月就結婚了。

結婚才不到兩年,又離婚了,幸好沒孩子。

他說兩個人也沒有什麽出軌或者是大吵大鬧大矛盾,就是覺得沒意思,感覺就是兩個陌生人湊在一起過日子一樣,沒有家庭的溫暖感覺和那種家人的感覺。

他的感受我體會不到,因為我和媳婦是高中戀愛,一直到結婚生孩子,雙方有很深的感情和互信的。

但我跟朋友說,如果你是高中或大學的時候就和你前妻好上了結婚,那你們之間的婚姻是不一樣的。

人在不同的階段,在不同的環境中,面對不同的人,會采取不同的應對策略。簡單來說,他們會提前把所有的人都預設成親人、朋友、利益共同體、相互利用、法律關系等等這樣的角色,然後相應采取對應的相處方式。

在高中和大學時候談戀愛,就是單純的喜歡和感情;在工作之後談戀愛,可能就會更現實一些;如果是年紀大了,是去相親認識的,兩人之間一開始對對方的定位,往往就是一起搭夥過日子,甚至是相互利用的。

想要扭轉這種一開始就預設的角色,難度是比較大的,需要兩個人共同努力,相向而行,但如果不能充分互信,婚姻很快就會告急。

人們和公司也是一樣的。

公司招人是來做什麽的?是來給老板股東創造價值的。

員工來應聘工作是為什麽?是為了掙錢養家糊口的。

雙方的關系,使用法律合約來確定的。

這就是雙方預設好的角色關系,自然也會用相應的相處方式去相處。

公司想盡可能讓員工創造更多的價值,或者說想最大限度利用員工的時間和精力,而員工自然而然地想盡可能地少付出時間和精力,但可以拿到更多錢。

這才是正常的公司與員工的關系。

現在在這種基本的關系上,你說要讓員工愛公司,是很扯淡的。

就好比你讓老板愛員工,那為什麽不把利潤都分給員工呢?

這就好比一個男人能掏錢去妓院嫖妓,雙方是買賣關系,盡管發生再多次關系,雙方也無法產生真正的感情。

恰恰是那些不付錢的關系,才會產生真正的感情。

可悲的是,很多人就是和婊子談感情,和家人談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