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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程通勤時間超過1.5小時,已經堅持了一年,要不要因為這個而離職?

2024-11-28職場

這個問題我覺得非常有意思,不是超長時間這個事情有意思,而是題主應不應該辭職來問別人,這個事情很有意思。

假如很多人回答說,這個通勤太慘無人道了,我通勤二十分鐘都覺得受不了,正打算在公司附近買個房子;這麽長時間的通勤簡直就不是人幹的事情,壓根沒有任何個人的娛樂和生活時間,給我十萬一個月我也不幹。如此等等。

那題主會怎麽想呢?題主會覺得自己真的好慘,這個工作真的好垃圾。他內心的痛苦指數就會大幅增加,越來越覺得這個通勤沒法忍受了,很快可能就會辭職了。

但加入說很多人回答說,你這個通勤算什麽啊,我在河北住,在北京上班,每天單程通勤2.5小時;通勤長算什麽啊,只要不過度加班就行,我通勤時間短,但是加班時間長啊,雙休日也得加;只要薪資高,通勤長算什麽啊;通勤長無所謂啊,我通勤的時候聽聽音樂,看看書,電視劇什麽的,恰恰是一天當中最自由,屬於自己的最好的時間了。如此等等。

那題主會怎麽想呢?他會覺得自己這份工作其實也還行啊,通勤也沒有那麽痛苦啊,並且會在通勤的時候想辦法娛樂自己,通勤也就不那麽難受了。

也就是說,題主的痛苦和快樂,辭職還是不辭職,最後很可能是被別人,而且是被一群他並不認識,藏在手機螢幕和電腦後面打字發泄自己情緒的人左右和控制了。

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價值觀和選擇,那快樂還是痛苦,幹還是不幹,都是根據自己生活的實際,以及個人的價值觀來獨立做出選擇。

比如說,如果這份工作的收入很高,在你的生活中,經濟收入對你來說又是最為重要的東西,可能你需要履行作為丈夫和父親的責任,也可能你就是想享受比較好的物質生活,那你為了這份收入高的工作,就可以忍受1.5小時的通勤,更長也沒問題。

反之,如果這份工作收入也不是那麽高,或者說你經濟上並沒有那麽緊張,對物質的需求沒有那麽高,相反你比較在意生活的安逸程度,不願意太辛苦,那別說通勤1.5小時,就算半小時你都可以覺得太長。

記得在北京剛參加工作的時候,我住在單位附近一個大雜院裏,每天騎自由車通勤十五分鐘,八點半上班我經常睡到八點十分。

就這,我還經常羨慕在單位對面租房子住的同事,走路五分鐘就到單位了。

有一次去東五環邊上找一個朋友玩,他住的地方,下了地鐵之後,還得坐一個三輪車十分鐘才能到。

從北京市中心到他租房子那裏,花了四十多分鐘。

我心想,這麽長的通勤距離,特麽怎麽過啊?

後來我買房子,買在東五環往西還有好幾公裏,快靠近通州的地方了,每天單程通勤一個小時。剛開始也很不適應,覺得太難受了。

但半年後,我就習以為常了。

現在,我租房子在市中心住,騎小電驢通勤,十分鐘,剛開始覺得很爽,但半年過後,我也沒覺得有多麽幸福。

每個人其實都會在潛意識雷根據自己的生活,價值觀來決定自身的選擇。如果當下的生活他們真的不能忍受,他們會自然而然地做出改變和選擇。

如果不做出改變,大機率是因為當下的選擇,是符合自身的生活實際和價值觀的。

但可悲的是,很多人就是這樣在網上問別人自己應該是痛苦還是幸福,然後被別人帶到溝裏之後,貿然地做出選擇,殊不知自己進入一個更加痛苦的境地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