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的公司就是這樣,遲到一分鐘扣20元,但是強制每月加班20小時,免費加班,如果達不到這個要求,績效低,也不能參與半年度的調薪晉升。
沒入職前了解不到這麽細的奇葩考勤,入職後只能去接受這個規則,但一家企業的規章制度也體現出企業文化。
我以前的企業是每月有20分鐘遲到額度,加班到晚上10點有打車報銷,第二天可以晚到一小時,加班多也會得到肯定和體諒。
我們來說說兩個企業在考勤設計上的思考。
現公司,8點45分上班,遲到1分鐘扣20元,背後思考是,不能浪費上班的每一分鐘,不然要重罰,其次大家剛上班會踩點,還要打水吃早餐,是浪費時間,既然這樣推早15分鐘上班,所有人必須9點鐘進入工作狀態。
而每月要求加班20小時,認為是奮鬥者文化的表現, 如果員工不願意為了公司每天多工作一小時,這個企業看不到未來。
而且加班太晚,不會有加班費和打車報銷,公司認為這些在薪資中體現了,前幾天雙十一,有人連上16個小時,直接睡在公司了。
當我剛入職聽到這些考勤解釋的時候,我內心覺得這公司是集體主義至上,不會考慮員工感受的,而且只有公司薅員工勞動力,不能員工白嫖工作時間。
後續很多制度也逐一驗證,薪酬績效制度、獎懲制度中,處處體現著與員工錙銖必較的內容,寧願損害員工利益也要堅決維護公司利益。
這種制度下,員工也是錙銖必較的,很利己的,冷漠的,愛互相推卸責任,愛扯皮。
但是公司的企業文化又要倡導大家要有格局,反正處處充滿矛盾和沖突。
我忍了一年,快要離職了,太難受。
再說,前面介紹的公司,加班也挺多的,但我當時很樂意加班,因為公司考慮我的感受,好處也不少。
每月有20分鐘遲到額度,背後的思考是大家上班路上總有意外,例如擠不上地鐵、塞車等等,公司可以體諒這些特殊情況。
加班太晚提供打車報銷和第二天可以推遲一小時上班,背後的思考是員工為工作加班很辛苦了,要讓他好好休息,第二天才更有精神工作,晚到一小時不是大問題。
如果不選擇晚到,還可以積攢滿4小時換調休假,背後的思想是勞逸結合。
還有太晚下班交通不便,為了員工的安全和便利考慮,提供打車補貼。
老板還會要求HR多去關心加班太長的員工,面談交流情況,是工作太多人手不足,還是工作分配不合理,雖然老板也挺矛盾的,他希望員工加班,但希望合理加班。
而且加班多,績效獎金多、晉升加薪優先考慮,但不會作為門檻。
這家公司在對人的關懷上是做得很好的,整體的氛圍會更和諧。
只要有大計畫,大家搶著去做,有合作需求高效響應,出了問題群策群力。
因為老板的思想是,是花錢買大家的產出,不僅考慮公司的未來,也要考慮員工的未來和工作得開不開心,這樣大家才能持久合作。
還有經歷過一家公司的考勤制度中規中矩,遲到一分鐘扣一塊錢,但也沒啥加班,這個不多介紹了。
經歷過現在的公司以後,我的心得是,一家公司會不會把員工當人看,就看他的考勤制度有沒有站在員工角度去考慮。
每一項制度都是企業文化和老板管理思想的體現。
不過話說回來,又很難在入職前對公司規章制度問得那麽細,挺難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