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的逃稅說明我看了,這就是找的財務人員水平不行,瞎出主意造成的。
財務人員認為是股東借款股東消費,稅務局定性為分紅,沒有在匯算清繳時補交稅款。
現在中不少財務人員給公司這麽操作,我們公司原來代理的一家,我們就是按實際代扣了兩千,結果客戶煩了,換了我們,我們也很無語,換的那家公司就這麽操作。說實話,兩千元是第一季度扣的,匯算清繳的時候還有可能返回來,但客戶不相信。我們自己公司匯算清繳幾十元幾百元都有返還的歷史,很多人就想逃稅,也不相信匯算清繳可能返款。
我們閉著眼給袁冰妍算筆賬,如果消費都有發票,大部份可以入成本、宣傳費、招待費、財務費用、職工福利費等科目,都可以全部或者部份稅前扣除,如果是專票除煙酒家庭類日用易耗品外還可以加計抵減,外加抵扣,現在小微企業還可以留底退稅款返還了,所以實際交不了多少稅。。
那麽,為什麽還逃稅,尤其是對藝人監管嚴厲的今天,就是財務人員的知識更新慢,還是老一套做法,結果雇主信以為真,把自己的大好前程一命嗚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