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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嚴禁無資質機構入校開展視力檢測

2022-02-24時事

中新經緯2月24日電 教育部網站24日公布【關於進一步規範校園視力檢測與近視防控相關服務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提出,嚴禁無資質機構入校開展視力檢測。嚴厲打擊虛假違法行銷宣傳行為。

【通知】由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以及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

【通知】稱,為落實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等十五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光明行動工作方案(2021—2025年)】部署要求,各地在定期開展學生視力監測、完善學生視力健康檔案、強化視力管理和近視幹預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但仍有不具備資質的機構入校開展視力檢測或檢查、違規違法提供無資質近視防控產品和服務,幹擾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損害學生視力健康,嚴重侵害了學生利益。

為進一步規範校園視力檢測和近視防控相關服務工作,切實維護兒童青少年健康和權益,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嚴禁無資質機構入校開展視力檢測 。各地衛生健康部門組織開展學生近視等常見病監測、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監測時,要對相關檢測機構嚴格把關,堅決杜絕無資質的機構入校開展視力檢測。學校組織開展學生視力監測、檢測等工作,應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後開展。

二、 嚴厲打擊虛假違法行銷宣傳行為。 在目前醫療技術條件下,近視不能治愈。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部門進一步加大近視防控健康知識宣傳力度。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 從嚴查處使用「康復」「恢復」「降低度數」「近視治愈」「近視克星」「度數修復」等誤導性表述對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進行行銷宣傳的行為,嚴厲打擊在中小學校、幼稚園內釋出或者變相釋出商業廣告的行為

三、嚴控近視防控產品和服務質素。 禁止向校園提供未獲得相關資質的近視防控產品和相關服務 ,堅決避免造成學生視力健康「二次傷害」。采用質素認證手段推動近視防控工作,積極開展教室照明和讀寫台燈等健康照明產品、桌椅人體工效學產品、眼視光產品、學習用品、驗光配鏡服務等認證工作,提升近視防控相關產品質素和視覺健康服務水平。健全政府、行業、社會等多層次的認證采信機制,廣泛宣傳獲得認證的眼視光產品和服務,為持續最佳化近視防控工作提供保障。

四、嚴格視力監測數據安全管理。監測組織部門、學校和檢測機構要加強數據安全管理和個人資訊保護,加強數據采集、儲存、傳輸、處理、套用等全周期安全防護。不得私自對外泄露學生個人和視力等資訊,不得與第三方共享用於商業用途,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嚴格視力檢測與相關服務督導檢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履行職責、協同配合,對檢測人員資質、工作流程和方法、質素控制以及近視防控產品和服務提供情況等開展專項檢查和督導,嚴肅處理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的機構,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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