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麽是歷史?
2.歷史是如何書寫的?
3.書寫者是如何截取材料的?為何截取這些材料,忽略其他材料?
4.什麽是事實?什麽是歷史事實?如何看待羅生門?
5.書寫歷史的方法背後的認識論是什麽?
6.碎片化的事實,是誰在記錄?為何只記錄這些碎片化的事實而忽略了其他碎片化的事實?
7.閱讀歷史的讀者,是如何理解文本的?讀者真的理解了史書的全部內涵嗎?
8.讀者的認識論與歷史書寫者的認識論有什麽不同?
9.遠古的時代與當下的時代,有什麽不同?
先思考和回答這幾個基本問題,再來談創作!